论文内容:
数字技术在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这有助于其提出有效原创的方案以解决结构不良的问题。本研究将协作学习应用于数字技术支持的人工智能课程中,旨在探索协作学习对四年级学生创造性思维(creative thinking)的影响。本研究根据是否由教师分配领导角色和在小组中建立最终共识(final consensus),设计了四种协作学习模式(four patterns of collaborative learning)进行比较,以确定哪种模式对促进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更为有效。将参加研究的37名四年级学生分为四组,每组适应四种合作学习摸式中的一种。托兰斯创造性思维测试(TTCT)被用来测试四组学生的前、后创造性思维。用配对样本t检验来分析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前后测试,以验证四种合作学习模式是否能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并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对四组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后测结果进行分析,以确定四组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差异。
研究结果表明,G1、G3和G4采用的合作学习模式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但G2的模式则不然。此外,在这四种合作学习模式中,通过人工智能课程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存在着显著差异。有指定领导角色和建立共识的G4学生,在创造性思维方面表现出最大进步。如果没有分配领导角色和建立共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的灵活性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教师可以调整本研究结果,以便在协作学习过程中有意识地培训团队领导者,并引导他们达成共识,以实现培养数字创造性思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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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dpi.com/2071-1050/14/19/12674/htm#